中国花生交易网(www.huasheng7.com)讯 2019年7月12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2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检验样品包含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等18大类164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9批次,涉及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溶剂残留量,重金属污染物,防腐剂等指标。其中,山西晟浩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精炼棉籽油不合格。
万荣县易家生活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由山西晟浩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精炼棉籽油中溶剂残留量超标(检出值339mg/kg,标准规定≤20mg/kg),生产日期2019年3月3日。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溶剂残留常见于采用浸出法加工生产的食用植物油中,用压榨工艺生产的食用植物油不允许使用抽提溶剂,所以压榨工艺生产的食用植物油标准规定溶剂残留量为不得检出。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过程违规对原料或棉饼使用了抽提溶剂,也可能是企业将压榨油与浸出油混合销售,虚假标示生产工艺等。
(来源:导油网)【原题目:山西晟浩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精炼棉籽油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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